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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出台八条规定推进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


发表时间:2009/03/24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潼关县近日出台了《潼关县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八项要求》,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这八项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精减会议活动,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办公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切实采取措施,压缩文件简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公车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端正工作作风,控制公务支出;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县委办、县政府办还发出通知,要求机关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并严格遵守《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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