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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对“五·一”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七项要求


发表时间:2008/04/30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五·一”来临之际,为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潼关县廉政办对全县党员干部重申并提出七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五·一”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严禁组织和参加公款支付的旅游及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和接受代币购物券(卡);三是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宴请,挥霍浪费;五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住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管住管好下属单位;六是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下属人员要强调和重申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规定;七是县纪委要加强督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公开曝光。

七项要求的提出对于营造文明、节俭的良好风气,确保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廉洁的假日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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