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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潼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接受“一桌餐”吃请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8/02/06 08:37: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各镇(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含各双、条管单位),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狠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要求,现就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紧抓春节重要节点,于2月至3月上旬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此后治理工作转入常态,纳入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日常监督和关键节点检查的重点内容,统筹安排、一体推进。

二、治理问题

聚焦党员干部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结合实际严查严控“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与查处利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相结合,进一步压缩奢靡享乐问题存在的空间,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县纪委相关室(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开展警示纪律教育。由县纪委宣传部负责。运用多种宣传方式,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平台,对集中治理活动反复宣传、滚动播出,加大纪律教育力度。各单位要创新警示提醒方式,通过解读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公布的出入私人会所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为鉴、以案警示,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浓厚氛图。集中治理期间,公开通报曝光一批查处的典型问题,展示工作成果,强化警示震慑。

2、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由县纪委信访室牵头,县纪委宣传部配合。明确本次治理的问题范围,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设立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举报专区,欢迎群众监督。对于涉及党员干部的举报,该函询的函询,该谈话的谈话,该核查的核查;对于群众举报的“一桌餐”场所,要逐一记录在案,结合实地核实,及时甄别更新,汇集形成清单,以备常态监督。

3、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食药监等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场所开设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并动态更新“一桌餐”场所的目录清单,加强开展巡查检查。

4、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依据群众举报、职能部门提供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的场所名单,随机开展检查,及时组织抽查。集中治理期间,对已经掌握场所的检查要全覆盖,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场所,要进行多轮次、滚动式开展巡查,持续释放从紧从严查究“四风”的强烈信号。

5、严查快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配合。对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立说立行、特事特办,在集中治理期间,迅速组织核查处置,不得挤压拖延。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对于违纪问题,言出纪随、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主动作为担当,夯实各方责任,形成规模声势。抓具体,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任务要求;补短板,理清场所底数、强化检查监督;强底板,健全推进机制,推进常态长效;防反弹,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惩戒震慑。

2、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月7日前将《潼关县单位内部食堂统计表》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场监管、税务、食药监等部门务必于2月7日前将“一桌餐”场所的目录清单以正式文件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如发现有瞒报、漏报现象,县纪委将严肃追责。

联系人:尉锋波 举报电话:0913-381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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