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勤廉担当先锋”评选考核领导小组
关于拟推荐市级“勤廉担当先锋”人选的
公 示
根据中共潼关县纪委《关于开展“勤廉担当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潼纪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经各党工委推荐、县“勤廉担当先锋”评选考核领导小组经过资格审查、评选考察等程序,并报经县委同意,拟推荐任丽芳等3名同志为市级“勤廉担当先锋”人选。现将有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6日至22日,共7天。
任丽芳(女) 县广电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孟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向阳 县城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如对以上同志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于公示期内向“勤廉担当先锋”评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地址: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电话:18191391466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