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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在防微杜渐


发表时间:2016/09/21 09:19:32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双节”期间,中省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从通报情况来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仍占较大比例,再一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懈怠随时可能死灰复燃。

我省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四风”的顽固“病原体”时刻潜伏在党的肌体之下,“免疫力”稍微下降,“病原体”就会悄然复生。目前,一些“四风”问题因“不敢”而收手,但尚未达到“不能”“不想”的层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质上是作风问题,反映出的是纪律松弛。因此,还需要当地党组织始终坚持“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法纪意识。

好作风需要一个养成过程,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充分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契机,不断严明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在内心深处敬畏法纪,在思想上有“从善如流、从恶如崩”的警觉,转化成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在头脑中常带问题意识,时时消减私心杂念,敢于敲打自己的积弊顽疾,自觉抵制“四风”。

针对一些干部“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见报”,还应发挥舆论监督震慑作用,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党员干部适应在舆论监督下工作,把中央八项规定久而久之升华为一种修养。这样可以在规范权力的同时,起到扶正祛邪的教育警示作用。在作风建设中,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解决一起,才会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无处藏身,让好作风成为我省党建的亮丽名片,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拥护。(陕西日报 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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