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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向十六家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发表时间:2015/08/09 07:24:05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2015年陕西省委巡视组第二轮对高陵区、莲湖区、甘泉县、宜川县、神木县、榆阳区、陈仓区、凤翔县、白河县、镇坪县、耀州区、印台区、商州区、柞水县、汉台区、勉县进行了专项巡视。近期,省委巡视组已陆续向各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对高陵区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党组织“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在履行职责、齐抓共管上还不平衡,监督查处虽然严格,处理追责却较宽,警示作用不够明显,威慑力还不够大,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反映较多。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个别领导干部担当意识还不强,推动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欠缺,一些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选用干部创新不足,干部交流还不够通畅,选用干部的渠道和视野不够宽广。

省委第一巡视组于5月19日至6月10日对西安市莲湖区开展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够,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本职意识、责任意识没有完全落地生根,少数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上还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主责主业意识不突出,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查办案件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一些重点领域、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不到位;对非法集资问题缺乏有效监管。二是刚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还不够严格,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坚定执行规定的自律意识,心存侥幸;会议偏多、会议规模偏大、会议偏长,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调查研究质量不高,解决问题的实效不够;有的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个别基层干部对信访案件不敢担当负责、不善于解决问题。三是对干部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干部超职数问题消化还未完全到位、兼职的问题仍有存在;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干部管理、薪酬体系等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

省委第二巡视组于5月21日至7月3日对甘泉县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还未形成积极落实,主动作为的局面。县级领导干部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认识过于乐观,对“两个责任”落实的估价较高,与中央和省委的判断尚有差距。乡镇党委、政府在经济发展与落实“两个责任”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乡镇纪委的监督能力亟待加强。二是违规使用干部问题。2013年12月、2014年1月县委常委会两次拟将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干部提拔使用在公务员领导岗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程序不认真、不严谨的问题。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较为突出。三是作风建设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存在的问题。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吃拿卡要,收受办事人好处顶风违纪案件及干部中庸懒散等问题仍然存在。不认真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公车私用等问题屡禁不止。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担当意识不强,县级领导干部包抓信访积案的工作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四是村组干部侵占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存在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财产;贪污村民补助款或为自己和亲友牟利;长期占用或挪用集体资金;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问题。五是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雨岔水库项目建设中的3个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谐家园”公租房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田园小区”经济适用房在无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变通给相关单位分配经济适用房13套。

省委第二巡视组于5月21日至7月30日,对宜川县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与中央、省委的判断有差距。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标准不高,停留在不惹事、不出事的层面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还没有形成。三是对重点领域监督有漏洞。四是纪检监察队伍办案力量、派驻纪工委发现问题的能力亟待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一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态度不坚定,个别领导干部因子女结婚宴请受到处分,一些干部认为这是人之常情,处理过重,没有从严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从严治党、防止脱离群众危险的高度去认识。二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仍有发生,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还未彻底刹住。三是部分乡镇和部门招待费偏高。四是一些干部对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显得不适应,担当意识不强,不出事,也不积极主动干事的思想较为普遍。乡镇干部有“走读”现象。五是个别公安干警执法犯法。2014年以来,有7名干警因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纪律受到党政纪处分。干部编制、管理方面。干部超配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重要岗位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形成。此外宜川县吸毒、赌博、放高利贷“三毒”盛行,公安机关打击“三毒”不力以及村组干部侵占群众利益问题突出等问题。

省委第三巡视组于5月20日至7月5日对神木县开展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处非工作群众反映强烈,仍有潜在不稳定因素;城市规划建设和财政资金管理问题反映比较多;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有待加强,反腐败的震慑高压态势还没有形成;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腐败风险;村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干部作风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少数部门和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干部能力危机和本领恐慌问题突出,村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处理。

省委第三巡视组于5月20日至7月5日对榆阳区开展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到位,层层向下传导压力不够;纪委监督责任没有得到全面落实,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在落实执行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八项规定的落实中缺乏狠劲和韧劲,执行规定走样、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不解决实际问题,回避难题,绕开矛盾;制度建设有不到位、不深不细现象,问题意识不足。在严明党的纪律方面,少数领导干部政治信念不够坚定,严守政治纪律还不够自觉。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反映,有的地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有的干部档案存在不齐、不实、不真的问题。同时,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处理。

省委第四巡视组于5月20日至7月3日对陈仓区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够有力,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会议多、文件多等问题突出,改革创新的锐气不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干部管理不够到位。

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7月3日对凤翔县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还不够到位,各镇纪委书记还分管业务工作,聚焦主业的精力不够,工作有层层衰减现象,查办案件力度不大;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个别干部有为政不为现象;少数基层干部有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存在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彻底、个别领导干部兼任下级职务等问题。

省委第五巡视组在白河县巡视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县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还不到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还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城市建设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对政府采购的监管还不到位;少数部门和乡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还不够严格,个别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调研论证、酝酿讨论还不够充分;选人用人的视野还不够开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仍有反映。同时,对于巡视中了解到的有关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处理。

省委第五巡视组在镇坪县巡视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县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还不到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还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土地出让、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较多,对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还不够规范;个别干部和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依然存在;少数部门和乡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还不够严格,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决策前的调研论证、酝酿讨论还不够充分;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还不够大,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仍有反映。同时,对于巡视中了解到的有关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处理。

省委第六巡视组于5月20日至7月2日对耀州区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较少,区纪委落实“三转”不够坚决,查办案件力度不大,公开曝光少,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务公开不到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较多;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精文简会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部分领导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不够,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任用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部分事项决策上征求意见不够广泛,存在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整改不彻底问题,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

省委第六巡视组于5月21日至6月30日对印台区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区委强调多,抓落实少,纪委落实“三转”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部门经费管理不严;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不严格,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干劲不足,工作主动性差,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决策广泛征求意见不够充分,主动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够,干部选用不够科学准确。同时,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处理。

省委第七巡视组于5月22日至6月9日对商州区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基层党委、区直部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存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个别区直部门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公车私用及节庆期间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还有发生。三是干部管理及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个别中层领导干部档案年龄、学历、荣誉、民族、工作经历等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存在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还不够彻底、干部任用程序还不够规范的问题;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干部录用没有完全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招考等相关政策;基层组织工作基础薄弱,存在因征地拆迁、农村低保发放等涉及群众直接利益问题而引发的上访量大的问题。对巡视组了解到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七巡视组于6月10日至7月5日对柞水县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领导机关、县直部门党组和一些基层党委未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存在层层递减;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存在腐败隐患,重点人、重要岗位和基层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方面,一些领导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三是干部管理方面,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进展缓慢;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干部录用没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招考等相关政策。四是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存在人为调整财政收入的问题。对巡视组了解到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八巡视组于5月21日至6月10日对汉中市汉台区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方面存在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委对区直部门、镇办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导不够,镇办、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基层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有的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不实。区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和“三转”上的力度还不够,缺编较多,办案力量明显不足。派驻纪检组没有实现全覆盖,个别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转岗快或缺配,有个别纪检组和镇办纪委负责人仍分管一些其他业务工作。村干部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不强,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和私车公养的问题。在工作作风上,部分干部怕出事,怕被问责,加之激励政策不配套,因此不敢担当,廉而不勤,缺乏干事创业激情;个别中层领导干部工作主动性不强,不积极作为,精神状态不佳。财政及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有漏洞。2008年,区财政局等单位借给某民营企业590万元,2011年该公司倒闭,借款至今一直挂在财政局等单位账上。

省委第八巡视组于6月15日至7月5日对勉县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有薄弱环节。县委层层传导压力,督导县直部门、镇办基层党委夯实主体责任的力度还不够大,有的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不强;镇办纪委力量薄弱,纪委书记兼职较多,并分管部分业务工作,聚焦主业不够。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比较薄弱,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和不严格的问题。在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的项目中,部分项目招投标存在违规竞标和围标。对灾后重建的大型民生工程监督管理不力。2009年开工的个别地震灾后重建的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存在超概算和严重拖工期的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有不自觉,甚至顶风违纪的问题。有的基层单位、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不够强;有的部门下属单位和镇办站所由于管理监督薄弱,违规问题时有发生。近两年来,县纪委查处了多起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个别事业单位节假日违规向职工发放各种津补贴。(陕西日报记者 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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