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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陕西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表时间:2015/07/12 21:49:57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居委会原主任于凡索贿5000万元并涉嫌挪用集体资金4000万元、党支部原书记刘保保索贿30万元,2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榆林市佳县危房改造项目验收组成员集体收受农村危房改造户贿赂,包括两名纪检干部在内的涉案10人均被司法判决;铜川市耀州区锦阳路街道阴河村原党支部书记阴更宁、张郝村主任张海荣,印台区崔家沟村党支部书记白海潮3人因贪污受贿,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落到实处。

利剑高悬,回应群众反腐“最期待”

“贪蝇”成群,其害如“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既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让老百姓深恶痛绝,更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媒体“2015年反腐期待”调查数据显示,“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以76.4%的高得票率成为群众对反腐的“最期待”。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陕西省委一贯对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持零容忍态度,要求从人心向背的高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省委书记赵正永在年初召开的省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办案力度,着力惩治一批‘小官巨贪’,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案件查办工作的成效。”

3月份以来,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研究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强调,要重点查处县(市、区)直部门和镇村两级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治力度。

从4月开始,省纪委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入调研,6月30日,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查处工作,并下发《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再次发出狠刹“四风”,严惩“贪蝇”的指令。

瞪大眼睛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言必信,行必果!

2014年,在省纪委的要求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了以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问题代表性强的群众身边典型案件。仅安康市汉滨区就累计开展明察暗访25次,发现并查处基层干部“四风”问题49起72人。

今年,省纪委要求全省各市、县级纪委直接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各乡镇纪律审查协作区和乡镇纪委查案情况,县乡级纪检干部“上挂下派”情况,乡镇(街道)纪检干部配备情况要通过制式表格逐级上报至省纪委,各级掌握情况并督促检查。

“纠正‘四风’,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要越往后执纪越严。”郭永平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作用。

根据《意见》,陕西省将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以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推动解决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等不良作风问题;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等等。

今年以来,全省已查处“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196件,处理265人,党纪政纪处分226人;立案2284件,处分2294人。村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贪污贿赂行为立案率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96.4%和60.84%,涉及335人。

严惩不贷,让“小官贪腐”无所遁形

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侵吞挪用专项资金,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小官贪腐”问题,陕西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旦发现立即严肃查处,让它们无所遁形。

西安市纪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学习驾驶中民警吃拿卡要的问题,调集精兵强将,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已查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所)原副处长(副所长)倪小昌受贿1300余万元及4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西区分所原所长于雷、原副所长薛强等5人受贿窝案,目前除倪小昌仍在接受调查外,其他人员均已移送司法机关。

榆林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米脂县鸳鸯山村干部集体侵吞私分群众油气铺设管线占地补偿款问题后进行了严肃查处,涉案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原会计3人均已移送司法机关。

汉中市宁强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大安镇计划生育方面有关问题的举报信后,立即启动乡镇纪律审查协作区机制,快速查清了该镇宁家湾村、镇计生办、县计生局等4名干部在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有关手续中的失职问题,相关人员均受到处理。(中国纪检监察报 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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