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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发表时间:2015/06/12 09:44:07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6月11日下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我省改革具体事项。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赵正永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娄勤俭,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胡和平,领导小组成员郭永平、景俊海、毛万春、刘小燕、陈强、郑小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副省长杜航伟、姜锋,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出席。

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意见》《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协协商的意见》《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委员联络制度》《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办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人员及薪酬管理的意见》。

赵正永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精神,积极主动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制约因素和难题,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把试点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方法,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带动作用。

赵正永强调,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立足经济基础、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等实际,扎实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推动有条件的镇逐步把职能转变到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合理安排协商层次和协商密度,积极创新协商方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把群众需求和发展实际紧密结合,总结基层文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分级分层完善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不断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要区分性质,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新区、示范区、开发区工作人员及薪酬管理,既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做到规范有序管理。(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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