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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


发表时间:2015/04/26 21:29:36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日前,为建立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机制,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的协调配合,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建立了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

据悉,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在省政府领导下,学习传达国家不动产登记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提出我省的贯彻意见;协调提出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不动产登记的制度体系、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研究商讨我省不动产登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研究商讨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制度措施;统筹协调对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推动和监督等。

其具体成员单位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8个部门组成,其中省国土资源厅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重大事项则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陕西日报记者 乔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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