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上提出的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求,创新庭审文书“两评查”方式,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国家赔偿案件办案水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从今年开始开展国家赔偿案件“一案一评查一反馈”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实现狠抓国家赔偿案件质量常态化。
国家赔偿案件一案一评查一反馈的基本要求是:对当事人因不服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向省法院申诉或者申请省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的案件,实行凡结必查。
承办法官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同时,对所涉及的下级法院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的范围,不受当事人申诉或者申请范围的限制,不仅依法审查当事人申诉或申请事由是否成立,还要从其他办案的程序、实体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审查,是否存在违法、瑕疵等不规范的问题。发现存在问题的,承办法官在审结案件的同时,提出国家赔偿案件评查整改建议书,随案卷一并送达所涉原办案法院,并要求原办案法院将整改情况反馈省法院。
该活动自今年2月份开展以来,省法院赔偿办已向有关中、基层法院发送国家赔偿案件评查整改建议三份,从立案审查、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质证程序、事实认定、文书制作与送达、案卷装订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吴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