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8日电 据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微博消息,日前,中央决定,胡和平同志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祝列克同志任陕西省委常委;江泽林同志不再担任陕西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胡和平曾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简历:
胡和平,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山东临沂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教授。现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1980年9月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1986年7月本科毕业留校任教,先后担任水利工程系团委副书记、系党委学生工作组副组长、组长、系党委副书记,1990年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
1992年10月赴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攻读博士研究生,1995年9月毕业,获博士学位,同年10月在日本INA公司河川计划部工作。
1996年12月回国,在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工作,任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所长、系副主任。
2000年1月任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
2002年11月任清华大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3年9月任清华大学教务处处长,
2004年8月任清华大学人事处处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
2006年2月任清华大学副校长。
2006年9月任清华大学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副校长。
2007年3月任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
2007年12月任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2008年12月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
2013年11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3年12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