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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3/03/20 14:50:18    信息来源 :西岳清风网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清廉渭南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3月10日,市纪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要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持续深化清廉渭南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强调,加强警示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结合、坚持系统施策和重点施治相结合、坚持全覆盖和差异化相结合,坚持警示在先、教育在前,挖掘好运用好警示教育资源,常态化深入推进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意见》明确了加强警示教育的方式,即强化经常性教育培训、加强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职务犯罪现场庭审、充分挖掘警示教育资源、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严格执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开展家风家规家训教育等八个方面。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找准警示教育同贯彻落实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推进清廉渭南建设等工作的结合点,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将警示教育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警示教育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将警示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廉政风险管理防控的重点,加强指导督导,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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