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市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市检察院和扶贫办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全市脱贫攻坚战略顺利实施。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全市检察机关和扶贫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逐级实现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有效共享,建立健全线索快速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并通过多种有效对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互通信息。专项工作将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依法坚决查办发生在产业扶持、异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坚决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工程招标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坚决查办发生在“五个一批”工程中的职务犯罪,特别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以我市扶贫县为重点地区,同时查处其他县涉及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此外,把与扶贫开发相关的惠农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一并纳入专项工作,依法予以查办。(渭南日报记者 崔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