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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发表时间:2014/08/07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7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情况及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潼关县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五个报告。

县委常委、副县长种逢康及县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经发局代县政府所做的《关于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情况及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经济结构转型发展,积极实施“四轮驱动”战略和六大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县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稳中有增,全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代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潼关县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我县在财政收入压力大、支出任务负担重、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县政府财政部门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克服黄金价格下跌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切实解决收支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稳中有升,支出保障有力。

会议听取了国土局代县政府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土地管理法过程中,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护土地和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既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又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会议听取了县法院所作的《关于公正执法办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检察院所做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分组讨论的方式对五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农业工委所做的《关于潼关县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情况及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了《潼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潼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情况的决议》(草案)。

白高振要求:检、法两院要立足本职,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村级乱执法、预防职务犯罪等违法行为,有效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嚣张气焰,进一步净化农村环境,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全县农村各项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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