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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长王青峰主持召开2011年第一次县政府常务会


发表时间:2011/01/14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元月7日,代县长王青峰主持召开2011年第一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并研究讨论了关于潼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成果的汇报,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的汇报等7个议题。

会议首先听取并讨论了经发局关于《潼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成果》的汇报。会议指出,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上是振奋人心的,我们要抢抓国家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战略机遇,统一认识,满怀信心,高定位制定规划。特别是十二五期间,要高举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两面大旗,做大冶炼、黄金饰品加工和尾矿开发利用,构建新型有色金属冶炼和加工产业基地,积极延长黄金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黄金矿业生产逐步走向现代化,做大做强黄金产业,推动我县工业跨越发展。同时要坚持把投资放在发展的第一位,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的人进城,发展城市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

会议要求,由经发局牵头,进一步归纳整理部门意见建议,从文字表述方面对规划逐条进行研究、修改,尤其是各项经济指标的确定要进行认真分析,确保规划体现科学发展,符合潼关实际,能够全面指导我县未来五年的发展。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国有资产局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的汇报,讨论了公开处置桐峪镇卫生院及原潼关金矿移交房地产有关事宜。会议指出,国有资产清查对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十分必要,国资局此次清查工作扎实,效果显著,使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明晰。会议要求,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要求单位购车必须经国资局审核,从严控制;购新车的同时,旧车一律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未经审核,未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实施,杜绝单位私自与开发商共同开发处置单位地产;对正在出租或长期出租房屋的单位要重新审核出租合同,新出租房屋单位必须经国资局同意审核处置后方可出租。同时要成立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再出台政府性文件,对清查出的问题针对性的制定处理办法和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得到规范化经营和管理。

会议讨论并同意公开处置桐峪镇卫生院及原潼关金矿移交房地产的有关事宜。

会议还听取了城投公司工作情况汇报和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的汇报,同意县工业园区关于贯彻渭南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和成立潼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撤销吴村村民委员会设立义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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