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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依法公开逮捕徐潼洛等2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发表时间:2010/11/2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11月24日,我县公安局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对徐潼洛等2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处理,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推进平安潼关建设。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白高振做重要讲话,赵锦绒、范智慧出席大会。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平安潼关建设大局,以秦风战役等专项行动为载体,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城区“两抢一盗”、公路沿线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社会治安混乱、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先后破获了徐潼洛等一批重大事故杀人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

犯罪嫌疑人徐潼洛,是我县人,于今年11月6日12时许,将9岁男童张某,诱骗至城关镇周家城村白沟一窑洞内,将其衣服脱光,对张某实施猥亵,2010年11月15日12时许,将11岁男童关某,用同样的手段和手法对其进行猥亵并致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涉嫌猥亵儿童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经报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对徐潼洛依法执行逮捕。

县公安局还对涉嫌非法拘禁、诈骗、盗窃、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的20余名犯罪嫌疑人公开逮捕,千余名现场群众拍手称快。

白高振在讲话中希望,各级政法部门立足本职,努力奉献,采取得力措施,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不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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