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1年度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副县长王根娃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我县被列为2010年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政府投入和村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奖补范围:主要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奖补标准:财政部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三分之一给予奖励补助,对财政奖补资金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级审批;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级审批;3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审批。

王根娃在讲话中要求:与会人员要明确财政奖补范围,准确把握奖补标准,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搞好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情况,科学制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五年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