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情况》、《关于调整我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等8个报告,表决通过了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

县人大主任梁光钦、副主任郭瑞苗、郭启峰、廖长德出席会议,副县长王根娃及检察院、法院领导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并审议了县农牧局代县政府所作的《关于农业产业化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果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县政府围绕“扩畜牧、扩设施、扩特色”的工作思路,大力引导支持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呈现出农业结构调整增大,“双十万”工程进展顺利,设施农业发展模式新颖等亮点。会议建议,县政府在正确面对成绩的同时,要认识农业发展还存在着结构不合理、龙头企业少、规模小等薄弱环节,要继续加大宣传、加强科学技术培训和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农民科学种养殖,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林业局、环卫局代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积极贯彻中、省、市关于发展林业和城市绿化一系列方针政策,以“三城联创”为契机,以“打造绿色新潼关、建设秀美东大门”为目标,极大地改善了我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会议建议: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宣传教育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努力开创我县林业和城市绿化工作新局面。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经发局代县政府所作的《关于调整潼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根据市上评估核定确认的基数和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对我县1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部分计划目标适时作出调整是必要,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和我县经济发展实际。
会议还听取了县工业园区办代县政府所作的《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入驻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城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分别代县政府所作的关于住房保障、农村沼气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3个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潼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潼关县2010年国民经济设社会发展计划目标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