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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环境保护局2019“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公开承诺


发表时间:2019/06/14 14:47:26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转变政风行风,强化一流服务,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科学发展,我局在改进作风、依法行政、解决难点、正确履职、扫黑除恶、营商环境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特向社会作出如下七项服务承诺:

(一)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对待企业主动服务。组织技术力量上门为企业服务,对企业在生产、治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使企业在污染治理、技术改进等方面少走弯路。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加强协调,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为企业污染治理、技改和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支持。对来我局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环境监管文明服务。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的发生。

(三)服务群众,强化担当。环境维权耐心服务。对环境信访案件有投诉必须有受理,有受理必须有结果,有结果必须有回复。环保热线“12369”24小时接听,对于工作时间的污染投诉和重大环保事件,城区1小时内、镇村2小时内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对于非工作时间的投诉,在次日按时限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对群众投诉问题,在7日内办结;对涉及环境污染纠纷案件,30日内结案。

(四)正确履职,优质服务。环境咨询热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对来我局办事和申报项目的人员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认真办理和解答提出的问题;到企业检查、收费耐心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缩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同时,将以往“先公示后审批”模式改变为“边公示边审批”模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缩短审批程序。

(五)扫黑除恶,严肃查处。我局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全县统一行动,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争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者、推动者;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如实向上报上级部门,依法打击环保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自己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严守党纪、政纪和法律底线,无关人员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办案情况,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说情,坚决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项目落户主动服务。凡落户我县的重点项目,由我局领导牵头,成立服务小组,从政策、环评、治污、验收等方面提供服务。属国、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及时与国、省、市环保局联系,开辟“绿色通道”,并全程跟踪服务。

(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经常性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持落实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和重大事项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制度,对于苗头性的违纪问题提前预防和廉政谈话,对于超规定办理宴席及时制止并提前提醒谈话。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3305801、33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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