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有效的开展好2019年度“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规范执法,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潼关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击黄赌毒、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快捕快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助力脱贫攻坚;切实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公益诉讼,扎实开展秦岭北麓整治、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二、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执行诉讼法的规定, 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按照流程管理,不违法办案,不越权办案,不超期办案.坚决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徇私枉法、不放纵罪犯、不以权谋私、不以案谋私。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效提升办案效能。实行办案责任制,重特大案件探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简化办案、办事程序,实行快捕快诉,努力实现在法定期限内对案件快速办结,杜绝出现案件超期、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诚心服务群众,强化责任担当。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百分之百接待,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做到百分之百受理,对署名举报做到百分之百答复,严格责任,负责到底。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913——3822000.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积极运用检察职能和资源,全力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服务和保障,依法严厉查处坑农、祸企、殃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为潼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六、严格遵纪守法,确保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检察人员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严禁以权谋私、徇情枉法.对违反公开服务承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充实检务公开的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人民群众应该知道的检察事项,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对诉讼参与人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认真落实法律赋予律师的各项权利,保证律师依法及时介入诉讼活动。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913-381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