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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公开承诺书


发表时间:2019/06/14 15:07:07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运输执法水平,树立交通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我局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文明执法,现将我局公开服务承诺公布如下:

一、严肃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各项权利。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接待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热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严格保密各种举报数据,并做到处理及时、协调到位、 落实有结果、结案有回声。

三、切实联系群众、严格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各项法规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有序进行,不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不损坏当事人财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载量阶次和标准。

四、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按照受理--审查--办结3个环节办理,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办结。实行“四公开”:事项依据公开、办理程序公开、申办标准公开、办理结果公开。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继续开展好“追问题、解难题、促发展、当先锋”和“政策不睡觉,落地见成效”活动。

五、杜绝非法执法、严整执法行为

除执行执法公务外,不将执法车辆用于其他公务及其他无关活动,不在餐饮娱乐,商场、景区,学校,体育场馆等文化娱乐场所门前停放。驾驶行政执法车辆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并按规定车位停放;不酒后驾驶车辆,杜绝危险及不文明驾驶行为,保持车辆号牌完整、清晰和丰身整洁;不使用无牌车辆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提高认识,努力做到服务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全力为提速转型、跨越发展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七、加强廉政建设、严格秉公办事

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生、冷、横、硬”,不准“吃、 那、卡、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913—382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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