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有效地开展好2018年度“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社保局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规范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能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工作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不违规越权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二、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经办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杜绝在经办中发生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不良现象。
三、服务群众,强化担当。对群众办理业务、来电咨询做到耐心解释政策,提供便捷、高效、准确的服务,答复清楚准确。杜绝对待办事群众发生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不良现象。
四、正确履职,优质服务。严格执行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费标准等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医疗费用报销公开、公正;待遇支付及时、足额发放。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对审批、备案事项,保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基础上,不增设任何附加内容,压缩业务时限、减少审批要件、优化经办流程。
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权、吃拿卡要等问题,班子成员无违纪违规问题。禁止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禁止参与赌博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七、政务公开,工作透明。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参保缴费基数、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程序,让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913—381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