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有效地开展好2018年度“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规范执法,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潼关县统计局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统计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杜绝徇私枉法、违法乱纪。
二、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制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现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整体功能,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建和谐统计,创一流业绩。
三、服务群众,强化担当。定期组织基层调研,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指标的统计监测,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为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四、正确履职,优质服务。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对经济运行中热点、重点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监测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开展统计信息咨询,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的统计信息。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调整精神状态,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职尽责,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能,为我县抓招商上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突出贡献。
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贯彻《统计法》、《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建立和完善首长问责制和考勤制度,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强化人、财、物、数等统计用权环节的管理,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七、政务公开,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通过网上向社会公开统计调查方法、指标含义、执法程序、审批事项、职能权限、服务事项、承办人员、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统计,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
八、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913—382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