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活动,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矿山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维护好矿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向全县公开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工作流程操作。坚持文明用语,杜绝粗暴执法。
二、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加强作风纪律,办事雷厉风行,实行一次性告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让企业少等待、少跑路。
三、服务群众,勇于担当。强化为民服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要达到让群众满意为目的。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定期开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服务水平。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坚决纠正胡作为、乱作为行为。严禁放私矿、人情矿,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规守纪,遵守八项规定。严禁“吃、拿、卡、要”。杜绝私设“小金库”,不公车私用,不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谋私利。
七、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公开人员信息、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审批内容、办理程序、审批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八、加强执法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及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13-382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