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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潼关县管理部2018年“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公开承诺


发表时间:2018/05/17 09:27:44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深入有效地开展好2018年度“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规范执法,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管理部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滥用职权,不超越职权,杜绝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二、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各办理窗口应佩戴工作证或放置席卡,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工作人员的职能范围。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提供让缴存职工满意的服务;

三、服务群众,强化担当。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手续齐全、立刻就办,马上办结;归结、贷款业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业务办理工作。职工在网站咨询有关事项,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正确履职,优质服务。公积金服务实行:“首位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不成说明制、责任追究制”。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管理部工作人员为前来办事的职工实行亮牌服务,工作牌上标示工作人员姓名、负责业务,文明接待每位职工。

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加强管理部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坚决杜绝管理部工作人员利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对待办事职工一视同仁。

七、政务公开,工作透明。根据职能要求,业务窗口将对外服务的内容、流程、时限、所需材料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用展板悬挂办公醒目位置。

八、承诺对公积金的审批时间压缩一半,提升办事效率;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在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中,需要管理部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与管理部联系后,提供上门服务。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913—38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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