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西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张西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长期接受不法商人的拉拢腐蚀,甘于被“围猎”,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滥权妄为、损公肥私,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大肆收受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西林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西林简历
张西林,男,汉族,1959年2月生,陕西富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10--1977.02富县牛武公社工作;
1977.02--1979.12富县县委组织部工作;
1979.12--1982.06延安地委组织部工作;
1982.06--1984.07陕西省委党校学习;
1984.07--1990.10延安地委组织部副科长;
1990.10--1992.09延安地委组织部科长;
1992.09--1997.02志丹县委副书记(其间,1993.08--1995.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7.02--2002.12志丹县委书记(其间,1999.07--2001.08参加陕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结业);
2002.12--2008.08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8.08--2013.07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07--2018.12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2018.12--2019.02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2019.02退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