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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办证员的“财源”


发表时间:2023/02/06 09:20:46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访问次数:

“我曾无数次问自己,为什么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直到被查处,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娄燕才幡然悔悟,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后悔不已。

娄燕1998年开始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后来受到生活奢靡的“朋友圈”影响,开始享乐攀比。为了展示自己光鲜亮丽的形象,满足虚荣心,过上所谓“高品质生活”,娄燕从几千到几万元不停买名牌衣服、皮包等奢侈品。可作为工薪阶层,高消费常常让她捉襟见肘、入不敷出。

“为了维持消费,工资花完了就用信用卡,信用卡不能用了就办小额贷款,或者借高利贷。”娄燕手里没钱就想方设法“找钱”,最终为违纪违法埋下了祸根。

2017年1月的一天,营运车辆证件代办人谢某某找到娄燕补办道路运输证,事后通过微信送好处费100元,娄燕认为这是小事,没有多想就收下了。

“微信收钱比较隐蔽,数额也小,大不了退还了事。”第一次收钱,娄燕不但没有顾虑,反而从中尝到了权力带来的“快乐”,觉得是为维系高消费开辟了“财源”。

100元、200元、300元……后来,每办一个证件,娄燕就根据办证数量、难易程度确定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交易。

2018年下半年,娄燕明知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是特定车辆,仍铤而走险违规为翁某某6辆普通货运车辆办理了危险品运输证。在为翁某某违规办理重庆某运输有限公司45个道路运输证时,娄燕既不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原件,又不认真审核办证材料,致使该公司运用虚假材料成功申报并领取国家补助资金81.48万元。就这样,娄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翁某某请托,为重庆某某运输有限公司、重庆某某物流有限公司等违规办理道路运输证达160个,先后108次通过微信收受好处费12.6万元。

经查,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娄燕利用担任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及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过程中,为他人代办的营运车辆证件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13.84万元。

2022年1月,娄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4月,娄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该案发生后,璧山区交通局及时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从“纪法德责”四个方面查找问题、剖析根源。璧山区交通局与公安部门互联互通,对全区22家交通运输规上企业共计2026辆运输汽车进行核对清查,收缴非正规操作制作的车辆道路运输证63个。此外,通过建立运管通系统数据与公安车管系统数据信息比对机制,完善细化“规上企业补助申请”程序等方式,堵住制度漏洞。(通讯员罗泽旭陈岑||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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