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对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委员、纪委原书记江国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江国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收受礼金,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江国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