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座谈会议,研究讨论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建设工作。省监察厅副厅长岳崇主持会议。省纪委相关室及派驻省发改委、工信厅、交通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省国资委等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在座谈会上分别进行了发言。
会议认为,向省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十分必要,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把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建立并推广执行起来。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和讨论之后,岳崇同志对建立健全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建立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重大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为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岳崇指出,下一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这项制度创新工作。
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省纪委监察综合室要深入到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提炼和推广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还要深入到其他地方和单位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问题提出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的有效对策和措施,力求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草拟出可行的制度意见稿。
二是要做好配合落实工作。有重大建设项目任务的部门和工作机构要按照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工作,主动搞好本部门和本单位有关的调研论证和任务分解,提出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三是要搞好宣传,积极营造气氛。前两年时间,省纪委监察厅开展“十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宣传的效果很好,在推行向省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工作宣传上仍要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创新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实际成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有利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省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的顺利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