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近年来,河南汤阴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 “听民意、护民利、维民权、解民忧”等多种途径,下大力气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一、畅通渠道“听民意”。
认真开展“一把手公开承诺”活动。组织40余家具有行政审批、执收执罚职能的部门“一把手”在县电视台推出“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公开承诺系列访谈节目,对本单位、本系统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具体措施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开展千名干部下农村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包企业、包村庄、包农户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探索纠风为民新机制。牢固树立和坚持“以人为本抓纠风、改善民生促和谐”的工作理念,构建了由县纠风办、10个乡镇纠风工作组和328名纠风监督员组成的三级纠风网络,建立健全了层层联系、案件办理和案件随访三项制度。2009年以来,通过纠风三级网络,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68起,处理有关责任人68人。如查处瓦岗乡岳营村支部书记截留岳营村低保金一案时,三级纠风网络快速相应,迅速查明该村支部书记截留低保金事实,将截留资金在乡纠风监督组监督下补发至低保户,并撤销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处理群众民生信访。群众利益无小事,县纪委信访室认真对待每件民生信访,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和办理,并做到对一般的民生信访及时解决及时答复,对重点复杂民生信访,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公开信访调查、信访听证,邀请信访人全程参与调查等方式,确保快办快结。通过认真办理重要信访举报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上访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打击歪风“护民利”。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到位。对侵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县纠风办严肃查处,绝不手软。联合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等涉农部门对全省10个乡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进行检查,共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16件,责任追究13人,涉及资金3.6万元。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查处案件32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制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农民负担问题进行检查,并针对发现的加重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群众举报6起,查处加重农民负担问题6个,退还3个村信访保证金3.5万元,退还33户群众各类款项5.2万元,收缴各类违规款项1.98万元。
治理公路“三乱”常抓不懈。从规范化和制度化入手,一是坚持轮流值班制度,由县交通局、公安局、公路局和林业局轮流进行检查公路“三乱”值班,做到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纪律“三明确”,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值班日志》。二是坚持逢10上报工作制度。要求各有权上路单位要将上路执法情况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后于当月10日上报县纠风办,由县纠风办进行审核。2010年,全县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
三、发挥职能“维民权”。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低保专项检查工作,一是联合县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二是印发明白纸20000份,设立宣传栏10个,悬挂过路横幅30余条,为低保专项检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要求村内将低保户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同时,根据县民政局和乡镇提供的低保户情况与村内公示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县乡村低保户姓名、低保标准和低保金额相互一致,使全县低保户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四是组织人员,按照全市要求的“两个100%”进行了入户调查,并填写了全县统一的《低保入户检查登记表》,并组织县民政局专业人员对表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内容真实,填写规范。五是组织村级纠风监督员根据全村低保户公示情况,开展“三查三看”活动,即对全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冒领”现象;对低保资金发放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发放不到位和无故拖欠现象;对低保金额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克扣现象。三是要求乡镇要对各村低保户公示情况,按照远、近两个角度进行拍照留存,以备询查。截至目前,全县共取消违规低保人数512人,占低保总人数的2.2%;取消违规低保金额5.81万元,占低保资金比例的0.29%。
对环境污染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环境违法实行“两个追究”,即不仅追究环境违法企业的责任,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与县环保局共同对汤河、羑河等重点流域及重要支流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开展打击,同时现场检查了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组织力量检查排污企业187家,查处重点违法企业54家,27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治理,12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治,有效促进了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四、标本兼治“解民忧”。
构建政行风评价机制,重点开展自评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一是做到底数清楚。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纵横登记”的办法,澄清了全县基层站所底数;二是严格进行督导。县纠风办和乡镇纠风工作组协调联动,对基层站所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使基层站所整改做到“三个清楚”,即清楚要整改什么、清楚要怎么整改,清楚要什么时候整改。三是扎实进行“面对面三公开”。县纪委、监察局以伏道乡为试点,提前一步进行。并邀请各乡镇纪委书记、纠风工作组组长到现场进行观摩,借鉴经验,在其他各乡镇召开时,县纪委、监察局组织评议代表和纪委科室主任到现场进行指导,确保全县“面对面三公开”取得实效。四是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县纪委、监察局设计了评议软件,印制了评议卡,采取现场划票、现场统计和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对全县基层站所进行了评议。全县共现场评议基层站所11场,参评基层站所196个,参加人员600余人,无一人对评议结果产生异议。
构建政行风监督机制。县纠风办组织各参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本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义务监督员对参评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加强日常监督,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全程隐蔽拍摄,并向部门反馈。建立政风行风监测点,收集群众投诉。
构建考评综合机制。研究出台了《汤阴县工作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该办法将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工作职能等32条作为效能问责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违背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情操,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社会负面影响;违反工作作风要求;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内容;违反工作职责等五个方面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应该受到效能问责;同时,明确了效能问责的告诫、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九种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目前,县效能中心组织暗访和督查34组次,问责38人,被问责单位22个。通过效能问责力度的加强,全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人人抢事干,人人抓落实,合力求发展”的良好局面。(孟宪敏 张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