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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荣旗纪委:三个“注重”让制度管用


发表时间:2011/05/23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近年来,内蒙古阿荣旗纪委不断强化对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的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和敏感岗位的监督,最大限度减少腐败机会,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一套“管用”“实用”“有效”的制度体系。

注重制度建设的前瞻性

建立了动态的制度建设模式,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监控、评估,以新的制度来填补监督的空白。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新的政策执行和落实,制定新的跟进制度和措施。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和深层次、瓶颈性问题的研究,收集社会的热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和专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并进行梳理,同时,对信访举报情况及案件查办结果进行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发现制度建设存在的漏洞和空白,不断建立新的制度,堵塞漏洞,2010年以来共新建各种制度措施55项。

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制度需要具备权利、义务、责任等要素,出台的制度必须做到内容健全、责任明确,本着这一原则,在任务分解的基础上,组织各责任部门对全旗1500余项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对各部门的制度逐一进行审核备案,重点解决针对性不强、制度功能不全、责任不明、约束力不够等问题,保证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村级组织在健全完善21项廉政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完善了惠农政策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农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民询问质询制度等制度,有效的规范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

注重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为了使制度真正得到执行落实,采取自下而上的制度形成机制,各部门按岗位职能、业务要求等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制度,再经干部职工广泛的酝酿讨论,使干部职工知道什么是可行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制度规定应承担的责任,要出台的制度得到大家一致认同后,才公布执行,使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参与制定制度,既了解部门的有关制度要求,又增强了制度为上的意识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同时明确了各部门领导在制度执行中的具体责任,领导既要带头遵守执行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又要监督下属执行制度,对不执行制度的干部职工做出组织处理。旗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追究党政纪责任。2011年以来,旗纪委联合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执行落实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次,共纠正处理了18起违反有关制度的行为。(李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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