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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制衡“三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发表时间:2011/05/13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江西省宁都县围绕事权、人权、财权等关键环节,建立制衡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让领导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制衡“事权”,避免决策一言堂。县委和各乡镇党委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三公开三不议”,即议事范围公开、议事程序公开、决议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不到位不议、会务准备不充分不议、到会人员不齐整不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领导班子内部营造了既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又有民主集中的良好氛围,实行党委成员分工全覆盖,坚持书记抓方向、成员议大事、班子管全局。

制衡“人权”,避免用人一句话。改进提拔任用干部的初始提名办法,严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普遍推行“两推一述”的干部考察办法,杜绝县委和乡镇党委“一把手”临时动议提拔任用干部。全面推行提拔任用干部党委成员“票决制”,有效解决了“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制衡“财权”,避免花钱一支笔。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突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特殊职能单位负责人的审计,2010年已经对9个县直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工作机制,在审计中坚持边审、边改、边问责,对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部门,及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问责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江晓清 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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