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的文件袋里多了好几本册子,原来这是多达2000页的政府预算报告,以前是一个小组一份,现在是人手一份。 在3月7日上午和8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们用了两个半天的时间,专门审查2015年预算报告,并将于3月15日对预算决议草案进行表决。
政府预算报告被称为“国家账本”,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则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头戏。在新《预算法》实施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国家账本”发生了哪些变化?如何进一步改进?怎样更好地进行预算监督?花钱如何更加规范有效?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纷纷献计献策,热议如何向老百姓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细化不断升级 公开更加全面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实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去年,99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10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不仅公开的部门范围进一步扩大,而且公开时间也比规定时间提前了20天左右。31个省(区、市)全部公开了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和本级部门预算。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也普遍感受到预算草案报告的公开内容更详细。比如,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今年单独成册,分地区、分项目列支,将中央本级和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
“总体来看,预算报告在进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蒋洪说,“原来没有经济分类,今年局部公开了;功能分类,很多细化到‘款’,一些细化到‘项’。”
“尽管报告内容细化了很多,但只是预算公开的第一步。我们只是了解到一个数字,并不知道产生这个数字的依据。某一项为什么多了,又为什么少了,这些问题,以后还需要继续改进。”蒋洪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吴鸿说,预算项目应更加明细化、具体化,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有27%的支出、科学技术项目支出有60%的支出没有列出明细。
“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在年度预算表格中增加反映每项财政资金连续5年的支出数据,便于代表在审议中进行比较。”全国人大代表、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罗远芳建议。
审查深下去 监督硬起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3月8日在做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说,新预算法对人大监督做了很多规定,特别是关于法律责任这章,明确规定了有25种情形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以往有一些人大代表反映,预算审议的时间比较短,影响了人大在预算方面审查监督职能的发挥。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记者会上透露,这次草案在向大会提交之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就进行了初步审议,其间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和一些专家来参加。而且,会期从8天半增加到10天半,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让代表们有更充分的时间审议预算草案。
为保证代表可以更加深入细致地审查预算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济宁市政协副主席陈颖进一步建议,预算报告在会前一个月发放给代表,另外可以委托专家等第三方对预算报告进行审查,提交审查报告供代表参考。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尔乘通过调研发现,包括一些“清水衙门”和科研单位在内,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跑冒滴漏”的现象比较普遍。他建议,在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问题上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如何加强审计和监督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有关单位内部的监督机制应充分发挥作用,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
“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合理运用第三方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评价结果,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监督管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说。
花钱要问效 无效要问责
“作为人大代表,我很关心资金使用的效果如何,政府拿钱真正做了多少事情。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绩效考核,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说。
“预算资金执行慢、执行难是当前财政预算工作中的顽疾。”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政法委书记杨晓超说,由于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致,对于次年的项目安排往往只停留在概念上,远没有细化到执行层面,导致预算编制与真实情况不相符,执行过程中钱花不出去。对此,应加强财政方面的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建议,强化绩效导向,设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估,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财政纪律,对每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切实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
据媒体计算,去年12月份要完成近2.7万亿元的财政支出,是正常月份财政支出额的2到3倍,年底“突击花钱”的顽疾如期复发。其最重要的原因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并可能由此“滋生腐败”,带来大量浪费。
全国人大代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王昌顺分析,我国3月份召开人代会,预算报告经过大会批准后,预算一般是四五月份才能下去,等到项目招投标落实以后,一般到了五六月份。年底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时,会发现钱花不出去,这样的情况每年都在发生。
因此,他建议将预算年度和财务年度相分离。在提高预算安排科学性的同时,适当减少资金支付过程当中的审批环节。建议各个预算单位完成预算后,直接报给国家主管业务部门,汇总后报给财政部。
尹中卿说,新《预算法》明确规定,结余资金当年没有用完不收回,第二年还可继续用。但到第二年仍没花完,这个资金就变成结转资金。连续两年没有使用,结转资金就要收回。慢慢地,年终“突击花钱”的问题有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