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加强对案件查办结果的运用,坚持“四强四抓”,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发挥案件查办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作用和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作用。 强化案件剖析,抓办案实效。一是坚持剖析发案原因、规律、特点,总结作案手段以及所产生的危害,不断研究新形势下腐败现象滋生的特点,弄清腐败分子蜕变的轨迹,从中分析主客观原因。二是坚持回应社会关切、紧盯重点对象、抓住重要领域,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对策,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坚持归纳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形成案例剖析材料。
强化督导督查,抓整改效果。一是及时对发案单位进行督查,主要查整改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查整改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明确办案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实行领导包抓和跟踪督办制度;纪工委对所联系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走访、检查指导,督促派驻单位出台部门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检查建议,抓制度完善。一是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更注重发现体制机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二是突出对案件发生原因进行深层次分析,提出检查建议和对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三是突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促进惩治成果和预防成果转化,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强化案件回访,抓跟踪帮教。回访包括对举报人、被处分人两类,采取登门入户、电话回访、短信回访、信件回访等方式进行。一是在不违反保密纪律的情况下向举报人通报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赢得举办人对纪委办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与案件审理室密切配合,在文件送达、案后回访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被处分人员的思想、生活及困难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被处分人员在受教育的同时感受到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