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公车私用10起
2013年12月云南省纪委对全省各地查处的10起典型的公务用车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其中不乏违规购买超标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引发交通事故、私借公车、公车私用的例子。截至2013年11月底,云南共查处公务用车违规问题106起,处理1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
收取礼金6起
昆明市宜良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借成立之机收取礼金13.5766万元。
普洱市职教中心副主任、财经学校校长叶世锦(正处级)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收取礼金1.8万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委党校副校长郑睿大操大办婚宴60桌收取礼金。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政府主任科员田国坤乔迁新居大操大办47桌收取礼金。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团结中学副校长肖高峰乔迁新居大操大办52桌收取礼金。大理州祥云县审计局副局长冉华祥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收取礼金3.4万元。
公款挪用2起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新萍牵头组织盘龙区人民法院39名干警到海南省海口市培训,期间,赴三亚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共计88884元。
玉溪市澄江县农业局公款聚餐,安排下属站所提供自产大米、畜禽、蔬菜等,邀请职工家属和涉农相关单位等400余人就餐,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行为违纪3起
丽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朝富赌博问题。秦朝富在丽江古城区一茶室打麻将赌博时,被公安部“五条禁令”专项检查组会同古城公安分局西安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收缴赌资共7200元。
文山州广南县曙光乡原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玉斌参与殴打收费员问题。
楚雄州大姚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正文等人上班时间打麻将问题。
挪用贪污资金5起
彝良县洛泽河镇政府采取农户签字后不领补助或领取部分补助两种作假方式,套取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资金191万元,用于该镇雄奎村、毛平沟村实施“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房屋加固及亮化工程;2011年,洛泽河镇政府挪用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资金533万元中的405万元,用于毛坪集镇风貌改造工程。
普洱市澜沧县竹塘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黄晓诗开具虚假发票,虚增采购价格,贪污扶贫资金13.53万元;竹塘乡大塘子村支部书记向小超虚报购砖款,贪污扶贫资金5.25万元。
保山市昌宁县耉街彝族苗族乡小额贷款信贷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刘添水挪用公款5万元,此外,2009年,耉街乡将100万元世行贷款转为乡政府“周转金”。
巧家县齐昌畜禽屠宰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以虚假借款合同、还息凭证等材料申请财政扶贫贴息,涉嫌骗取中央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317万元。
出台政策 改进作风
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后,省委及时制定了实施办法。2013年8月到12月,云南省纪委先后公开通报多起违规违纪现象。其中公车私用、违规收取礼金、挪用资金问题突出。
从云南省纪委公开通报的情况来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为认真落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云南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通知》,要求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领导干部借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纪律要求;严禁年终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等内容。
针对公车私用现象,2013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六个一律不准”。同时,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治公务用车有关违规行为的通知》,联合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省公安厅等单位,采取自查登记、核实甄别、上路检查等办法,清理整治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和违规悬挂军警号牌问题。针对公务用车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下发《关于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试点的通知》,采取在公务用车前后挡风玻璃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牌,标明车辆所属单位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现了单位监管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目前,昆明、大理、德宏、曲靖、文山等州、市和部分省级机关以及全省34个县、市、区实行了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
省纪委监察厅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抓敢管,强化监督检查。突出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抓住典型,正风肃纪。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对顶风违纪的,核实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记者 李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