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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2名拟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因“考廉”不过关被暂缓任用


发表时间:2013/12/30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近日,延安市2名拟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因为参加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不及格而被暂缓任用。

作为走上领导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已经成为该市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硬杠杠”。2009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针对廉政法规学习不到位等问题,在全省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规定在干部选拔公示期间举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将不予任用。去年,延安市在总结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创造性地推出了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大大提高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含金量”,进一步丰提高了“考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干部对廉政法规知识从“被动学” 、“泛泛学”变成了“主动学”、“深入学”。现在,该市县处级、乡科级职务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包括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职务晋升等均须通过“开卷 闭卷”的廉政法规考试。

据悉,该市今年共组织187名拟任县级领导干部、1045名拟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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