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议,专题研讨我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防逃追逃追赃和涉案证人保护工作。
会上,协调小组办公室就全国和我省相关工作情况作了简要介绍。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就各自系统防逃追逃追赃和证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加强改进我省工作的建议作了交流发言和讨论。
会议认为,加强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应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防逃追逃追赃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和纪委在反腐败中牵头抓总的作用,通过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和防逃追逃追赃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工作重点,规范协作程序,使工作推进更加顺畅高效。二是强化横向沟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认识、统一步骤,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要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海关、外事、金融、电信等行业系统在防逃追逃追赃工作中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共防共追的强大合力。三是建立防逃追逃追赃工作长效机制,并使之常态化。要切实做好防范工作,高度重视源头预防工作,努力构建预防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体系。加强防逃制度建设,把好各个关口,针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建立健全防范制度,强化日常监督。要把好出国(境)的审查关,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有效防止腐败分子外逃。
与会人员对涉案证人保护制度建设和办案实践中的现行做法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就防止打击报复举报人、保护相关证人、鼓励证人出庭作证以及防止证人受干扰翻证等事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