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江苏省宜兴市以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为契机,以优化、监督辅助决策为抓手,探索市纪委对市委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找准工作定位,赢得党委支持。纪委与同级党委属于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工作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纪委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关系,既坚持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要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基于此,市纪委把监督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确保市委重大决策的科学化上,协助市委制定下发了《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规定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临时动议,常委会决策前必须实施辅助决策,这些举措得到了党委的支持,有效减少了决策风险,也为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创新监督机制,前移监督关口。市委重大决策事项涉及职能部门多、专业性要求高,仅仅依靠纪委一家之力是很难监督到位的。为此,市纪委充分整合各方监督力量,把监督的重点放到辅助决策是否公开、透明上来。明确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辅助决策,涉及专业的必须经专家论证,涉及民生的必须向社会听证,方案发布前必须向社会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由相关职能部门修改完善。市纪委对辅助决策全过程进行监控,并通过搭建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电视党务公开频道和公众意见建议短信收集等三大平台,及时发布重大事项信息,听取社会意见,确保辅助决策科学合理。
实现流程控制,形成监督合力。根据党章和相关条例,在对市委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紧扣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编制并公布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8个流程图,明确量化了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运行步骤、监控节点、监控内容和编制依据等环节,确保市委权力清晰规范、可查可控。市委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情况,并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须事前征求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有力促进市委科学决策。去年,涉及民生的6项市重点工程(总投资达36亿元)和新提任的90名市管干部全部按照“三重一大”相关流程操作,并依托“三大平台”收集采纳专家、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20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规范监督程序,落实风险防控。围绕市委“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编制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登记备案表,对干部民主推荐、实施考察、稳定风险评估、常委会决策等17个重点环节设置监控点和监控内容,并借鉴内控理念,实行不相容岗位监督。明确凡上常委会讨论的重大议题,由提交部门负责实施辅助决策并负责填写登记备案表监控内容的相关数据及客观事实,后一级责任主体有监督前一责任主体的义务;市委办负责对登记备案表进行审核,凡监控点监控内容没有完成的、程序不到位的,不提交常委会讨论;市纪委建立权力运行档案,对登记备案表进行存档备查,强化对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的全程有效监督。
推进权力公开,提升监督成效。坚持把权力公开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方便党员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修订完善市委权力公开运行制度,制定了市委常委会提前预告、列席旁听、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公开运行制度。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做到权限公开、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用人公开、结果公开“五个公开”。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重要工作及部署落实情况,都定期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公开征询意见。专门依托政府网站、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和宜兴电视台搭建了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电视党务公开频道和公众建议短信收集平台“三大平台”,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市委各项重大决策,畅通民情诉求渠道,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