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坪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创新构建办案“三三机制”,实现了规范安全文明办案目标。截止目前,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8件,结案17件,处分违纪人员21人,收缴违纪资金18.6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6万元。通过规范办案,案件办结率和办案安全率均达100%。
一、破解“三大难题”,夯实办案基础
一是多措并举,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难题。加强县纪委办案力量,从司法机关、执法执纪部门抽调3名干部充实到纪委信访室和办案一线。加强各部门、乡镇纪委书记的配备,今年部门新配备纪检组长3名,乡镇配备专职纪委书记3名。在全县78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选举监督委员会委员234名,将全县9镇85个部门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纪检办案网络。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的作用,利用协作区办案6件。与此同时,建立了纪检监察系统办案能手人才库,把司法机关、执法执纪部门、财税金融等部门21名业务骨干列入办案人才库,在查办县国土局、扶贫局等违纪大要案时,从人才库抽调5名办案骨干参与办案,为案件快速突破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加强培训,解决办案能力不强的难题。坚持“请回来”面授技巧,按照“缺啥补啥”原则,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市、县纪委跟案锻炼,学习办案技巧。采取举办培训班、业务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形式,优化办案人员知识结构。通过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的办法,让办案人员在实践中提高能力。今年,将部门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请回来培训学习18人次,参与学习办案25人次。坚持“走下去”示范指导,组织委局业务骨干深入一线,现场传授案件证据收集甄别、突破技巧、性质认定等业务知识。坚持“送出去”开阔眼界,今年选派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县纪委举办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班3期,抽调8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以岗代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增强了查办大要案的能力。
三是主动争取,解决办案保障不力的难题。结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争创出”活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大对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协调政府大楼一楼办公室5间,将分管查办案件的副书记办公室、检查室、信访室、审理室、谈话室集中建设成规范化的办案工作区。建设了标准化的谈话室,并进行了软包装,安装了监控设备。配备了办案用车2辆,配齐了办案所需的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复印件、录音笔、摄像机等设备。
二、突出“三大重点”,提升办案质量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根据《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镇坪县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五项职能二十项职责(试行)》、《办案纪律制度》、《办案回避制度》、《办案保密制度》、《办案涉案款物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制度,对举报线索的排查、筛选、初核以及案件查处中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初步形成了按制度办案、靠制度管人、依制度规范行为的执纪办案制度体系。同时,建立完善了信访办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规范化模式,以“表、卡、册”的形式体现,让办案人员一学就明白,一看就清楚,便于操作。
二是突出监督检查。为确保各项办案制度落到实处,促进规范、安全、高效办案,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两个监督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办案行为、办案手段以及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维护被调查人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监督,跟踪监督检查办案工作制度和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结合办案指导、办案督查、办案回访等工作,深入了解规范办案情况,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规范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突出案件质量。结合开展的“乡案县审”活动,基层纪检组织立案调查的案件,在处理前报县纪委审核把关,分管案件常委与审理室、案件调查组一起集体分析案情、研讨定性、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再由基层纪委按程序处理后报县纪委审理室。成立案件评审组,对重要复杂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评选“优质案件”给予表彰奖励。下一步,将创新推行违纪人员“自我定性量纪”制度,让违纪人员根据错误事实依据相关规定自我量纪,既体现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关心,又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错误的危害性,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现象的发生。近年来,全县无一例申诉案件发生。
三、落实“三大措施”,增强办案实效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针对基层干部不想得罪人、不敢得罪人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镇坪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和《镇坪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落实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案件查办工作及安全责任,定期督促指导,并将案件查办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县纪委常委分片负责,指导督促各镇和部门办案。采取“零办案”单位“一把手”约谈措施,帮助分析原因,列出“消除办案空白”时间表,有力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办案工作。
二是创新办案方式。针对基层办案力量薄弱、“人熟案难办”的问题,建立了交叉联合办案机制,办案人手较少的边远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涉农、财贸等系统,实行交叉联合办案,及时对一般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查办。建立县纪委各室牵头办案机制,案发单位负责、辖区单位协助,及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查办。如去年,仅县教育局纪检组就牵头查办3件。建立提级办案机制,实行县纪委牵头下查一级,镇纪委异地交叉协作办案,对重要典型案件和基层调查处理后仍未息访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如对小曙河镇中坝村村干部违规处置村级资产案件,就采取县纪委常委牵头组织镇纪委查办,使违纪问题得到迅速处理。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针对基层纪检干部动力不足、干劲不大的问题,将案件查办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分值占30%以上,制定出台《查办案件奖惩办法》,对办案有功人员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形成鼓励支持查办案件的良好氛围。对办案业绩突出的,在培训、考察、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去年以来,先后有5名纪检干部提拔到乡镇或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岗位,12名基层纪检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4名纪委书记推荐到中纪委培训。通过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办案意识和办案能力,有力地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