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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靖江:信访工作处理不当追究"一把手"责任


发表时间:2013/10/2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严格执行处理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靖江市明确要求,“一把手”是各单位抓好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理信访工作负总责,对在信访工作中因为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一把手”的信访工作责任。

包括因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不按要求及时办理上级交办件;隐瞒、谎报、缓报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等行为。

为切实增强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抓好信访工作的责任心,该市公开了17名市领导、50名部门“一把手”的信访接待安排,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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