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眉县积极探索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体制机制,通过强化三账对照、五审联批、五制并举等措施,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完善村组各项管理制度10多项、资金监管机制5项,纠正不规范票据70多张,拒付不合理开支30余万元,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按照“五统一”要求强化 “三账对照”。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着力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一是统一代理记帐。村只设立报帐员,每月定期向镇财政所报帐;二是统一开设银行帐户。取消了各村自行设立的资金帐户,由各镇财政所统一设立“村级资金代管专户”。四是统一实行会计电算化。投入10万元,为各镇 “三资”监管代理中心配置微机8台,统一安装农村“三资”管理软件,实行县镇联网,实时查询,及时了解全县各村“三资”情况;五是统一资产、资源的处置程序。各中心统一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和承包合同登记簿,进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合同到期预警机制。按照“一村一账”方式统一建立台账,并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村公开栏、中心台账和电子档案“三对照”,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村级集体“三资”状况不清、账物不符等问题,避免了村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按照“五个环节”强化“五审联批”。各村资产、资源变更、出租、转让、发包时,要由村“两委”班子、村监委会共同讨论提出意见,经党支部提、村“两委”议、代表定、公开审、上级批“五个环节”的程序民主决策后,上报各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定、镇政府批准。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对需要变更、出租、转让、发包的资产资源进行实地评估,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在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人员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之下进行公开竞价发包、出租或拍卖。村集体各项费用的支出,由经手人签字后,经村民理财小组同意,村监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再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承办人联签,最后报至各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加盖审核章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
三是落实监督检查强化“五制举措”。今年7月份,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8个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督办。发现“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存在村级报帐不及时、收支凭据审核监管不严、村级收入票据管理有漏洞等方面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出台了“五制”举措。一是每月会审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帐,一月一调审,一月一公开,定期对各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村级账簿、合同、凭证进行调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包保责任制度。实行领导包片、股室包所包保责任制,对“三资”监管代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办、一对一进行业务现场辅导;三是检查督办制度。从相关股室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督办组,不定期地对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四是奖惩制度。将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工作考核结果与资金的分配、拨付挂钩。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财经所人员截留、挪用、平调村集体组织资金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