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镇安县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促规范、三年提水平”的工作思路,实现了镇、村(社区)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19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和20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落实相关工作人员471人,受理申办事项3.15万件,办结3.09万件,办结率达98%以上,在全县唱响了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新乐章。
坚持“三个到位”,筑牢工作基础。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解决个别基层单位及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拖拉推诿等问题,2011年初,县委、县政府就将推行便民服务制度纳入全县工作总体规划,坚持规划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打牢了便民服务工作的思想根基。二是资源整合到位。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有条件和能力新建的,多方协调选址,力求高标准、上水平;对于经济条件差的村,有效整合村级公共资源,按照一村一室的标准建设。对19个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我们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尽量做到起点高、规划新、功能全。三是资金保障到位。县上采取“村自筹、镇补足、县奖励”的办法,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按一、二、三类3个等次分别补助5万元、4万元、3万元,给每个村便民服务室每年补助运行经费1000元,确保便民服务有效运转。
树立“三种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树立“方便群众”理念。要求各级便民服务机构必须以“方便群众”为基本原则,对拟建的县政务大厅要求实施并联许可、规范项目运作,将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政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县直工作部门纳入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镇村便民机构也要参照县级政务大厅方便群众。二是树立“群众满意”理念。县镇村便民服务机构实行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服务模式,明确受理事项和办事程序,并不断拓展范围,强化管理、规范运作。高峰镇在建便民服务中心的同时建立起民情气象站,搭建了党和政府的连心桥;灵龙镇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积分评星活动,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树立“群众授权”理念。对于县镇村便民机构推行全程代理服务,按照管理权限能办理的事项要“直接办理”;不能办理但可代办的事项要“自觉代办”,不可代办的事项要“协助办理”。三年来,县、镇、村各级便民服务直接办理事项达到1.9万件,代办和协助代办超过1万件以上。
强化“三类监督”,规范服务内容。一是强化对受理事项监督。对于属于本级便民服务机构办理而未办理的,县纪委监察局将根据权限在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给予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二是强化对办事效率监督。对职责属于本级便民服务机构办理的,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马上就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和上级审批的事项,安排专人全程代理,承诺办结时限,全方位解决群众诉求。三是强化对干部坐班监督。县、镇两级便民服务机构必须实行上班有带班领导、有工作人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要求每周固定上班时间不少于两天以上。在便民服务中心(室)设立服务监督岗,建立干部坐班制度,提供政策咨询,指导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