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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纪委信访督办出实招


发表时间:2013/07/08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户县纪委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形势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信访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促进督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一是实行七日提醒制。对转出的信访件,以七日为一个阶段,通过电话向承办的部门或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询问办理情况、了解办理进度、存在的困难等问题。同时提醒必须要落实主要领导包查信访案 件的要求、明确专人进行调查,并严格按照要求时限(一个月)办结,如案件情况复杂,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前向县纪委、监察局说明情况,提出延期申请,填写《信访件延期审批单》。

二是实行信访催办制。在信访案件办理要求的时限内,有关承办单位还未报结的,也未提出延期办理申请的,采取发放书面催办单的形式,向承办单位提出办结时限和要求,催促其办理。同时强调在核查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不”, 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手续不完备不放过,材料不规范不放过。

三是实行跟踪指导制。对转办的信访案件,要求承办单位纪委书记亲自督办处理,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难,逐人逐案登记予以督办处理,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到信访案件承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督促信访件办理工作规范进行。

四是实行会议督办制。对重点信访问题或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根据需要约请有关承办单位领导或相关人员来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共同研究处理意见。

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催办仍不回复办理情况,又不说明合理理由的责任单位或催办后处理不力的责任单位,将采取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责成说明情况、责成书面检查、全县通报等形式,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112次,287人,共受理信访件50件,通过督办,处理信访问题38件,正在办理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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