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选送的学员陈某无故缺席区廉政函授学校举行的结业考试,请及时对陈某作出组织处理。”4月下旬,泰州市姜堰区纪委向该区一家单位发函作出上述通知。 今年3月以来,姜堰区11个镇和部门的50名党员干部因参学迟到、早退、缺席、请他人代学等原因被通报批评,4人被实施诫勉谈话,1人被扣发3个月的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新华日报 蒲以刚 顾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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