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河北省卢龙县通过采取科学分权、制度管权、网络晒权、群众监权四项措施,积极构建“分权制衡 阳光监督”权力运行体系,有效促进各类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一是科学分权。将2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调查权与行政处罚决定权进行了分离,组建处罚裁决委员会6个;将46个收费部门执收权、现金管理权、审核权进行了分离;将各单位审批项目向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并设立了婚姻登记分中心和车辆管理分中心,在工商、国税、地税、环保、公安、房产、国土等7个窗口实施受理权、审核权与审批权相分离;将县财政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核等手续;将县级工程建设、土地(矿产)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资产拍卖以及农村大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等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分离;在干部人事方面,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干部任免程序,实现干部任免的提名推荐权、考察权、任用权相分离。
二是制度管权。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要求凡属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召开会议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决策程序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同时,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制度进行整理,编印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及时下发到每一名领导干部手中。
三是网络晒权。在公开栏、明白纸、宣传册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建设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农村三资监管平台、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诚信信息公开平台等五大平台,通过平台对重要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公开,不仅实现了权力运行结果的公开,还将公开范围逐步延伸到了权力运行过程。
四是群众监权。落实群众评议权,各个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考核、廉政考核都要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每年组织两次大规模群众问卷活动,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评议;在农村每年组织开展两次民主议政日活动,由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公开评议。保障群众的检举权,公布了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的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都明确专人负责处理,确保“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河北省卢龙县纪委 高纪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