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时事关注 > 正文

江苏南京:“第三方”监测政府采购


发表时间:2013/03/12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联合向社会公开承诺:如果发现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成交价格高于第三方监测公布的市场平均价”,将及时查处,并给予举报者10倍差价的奖励。

南京公开承诺的“底气”源于去年11月,该市引入第三方监测,推行“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保控机制”。目前,该市已将社会最为关注、采购量最大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等3类产品纳入监测,下一步将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18类产品实行监测“全覆盖”。

2011年初,南京市推出政府采购“淘宝模式”,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即由原来采购单位与供应商“面对面”洽谈采购价格,改变为采购单位与多个供应商通过“背靠背”网上竞价方式确定价格。在此基础上,南京市推行“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保控机制”。由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通过对商场、电子商城等40余个监测点的价格采集,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实时跟踪分析,并定期在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更新发布。同时,监测中心对所谓的“特供产品”或“特供服务”均提供相应的价格参照。

在实施全面、客观的价格监测基础上,南京市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必须以市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产品市场价格作为网上竞价产品最高限价的依据,成交价格必须低于相同产品的市场监测平均价。据悉,去年11月以来,市价格监测中心对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产品实施动态监测,并每月发布3期监测数据。

2月22日,南京市栖霞区残联想采购9台台式电脑,中标产品为清华同方Z960型。市价格监测中心监测出市场价为每台4463元,以此为“最高限价”进行网上竞价,最终实际成交价为每台3899元,节约率为12.6%。据统计,3个月以来,通过第三方价格监测结果的综合运用,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93.1万元。(吴德 张益民)

潼关县纪委  陕ICP备12011710号

地址:潼关县中心街中共潼关县纪委       邮编:71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