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书记兼职太多、其他工作任务太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能力水平亟待提高。”2月28日,在海南省东方市首次召开的乡镇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上,该市各乡镇纪委书记就如何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能力展开热烈讨论。
为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日前,东方市出台《东方市乡镇纪委月工作例会制度》。《制度》规定,例会本着开短会、求实效的原则,工作汇报限时脱稿,工作交流务实严谨;座谈交流、交叉考察、领导点评多方式开展,理论研究与一线走访调查相结合;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市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例会内容包括市纪委通报本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排查信访苗头问题、乡镇纪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等。
“这样的工作例会形式很好,既是工作交流会,又是学习培训会,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创新了工作思路。”参加首次工作例会的板桥镇纪委书记张晓感慨地说。感城镇纪委书记陈兴光认为,过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无头绪,想到什么就干什么,现在市纪委建立了月工作例会制度,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方向明了、责任清晰,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也明显提高。
“实行乡镇纪委月工作例会制度,是东方市的一项创新工作,对乡镇纪委不折不扣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市纪委、监察局每月组织人员对例会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东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德成表示。
(记者 谢小锋 通讯员 魏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