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时事关注 > 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分级分类推进廉政谈话


发表时间:2013/03/18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2012年以来,上海市静安区纪委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机制。

该区纪委对存在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及信访谈话,并根据谈话对象和问题性质实施分级谈话,建立“四级谈话”制度。对涉嫌重大责任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第一层级谈话组(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进行谈话;对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由第二层级谈话组(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区长)进行谈话;对涉嫌轻微违纪问题的区管干部,由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等开展第三层级谈话;对其他人员,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室主任等开展第四层级谈话。仅2012年,该区就开展第一、二层级的谈话12次。

为扩大廉政谈话的教育面,区纪委还把谈话对象分为“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两种类别,坚持“直接责任人员重点谈,其他相关人员也要谈”的原则。如在某单位工作人员受贿案发后,区纪委除对案发单位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外,还对该单位新任职的10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达到了“点面结合扩大影响、以点促面警示警醒”的效果。

此外,静安区纪委还针对谈话调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从监督、管理和制度上查找原因。每次谈话结束后,责成责任单位针对问题形成书面整改报告,要求其通过“解剖麻雀”,发现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机制上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同时,注重谈话成果的转化,将廉政谈话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年度考核,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调整任免的重要依据。

静安区通过廉政谈话,在排除一些苗头性、倾向性违规隐患的同时,也提醒和教育了一批干部。据统计,2012年该区共对30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黄坚 谢芳才)

潼关县纪委  陕ICP备12011710号

地址:潼关县中心街中共潼关县纪委       邮编:71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