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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业县纠风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屯


发表时间:2013/03/06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广西兴业县坚持把纠风惠民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围绕强农惠民政策落实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建立健全四项监督机制,将纠风监管延伸到村屯,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纠风监管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群众举报机制。设立县举报中心、镇举报投诉点、村举报工作点、村小组信息反馈点,并在县直涉农部门建立信息直报点,形成以县纠风办为龙头、镇为纽带、村为基础、村组为前哨的四级纠风举报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落实不力等问题以及坑农、害农等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是建立涉农资金公示机制。在镇、村两级分别设立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栏、涉农资金发放流程公开栏和涉农资金发放情况公示栏,及时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充分利用兴业县反腐倡廉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和广西兴业县民生资金监管系统网站,加强对民生资金发放的公示,同时采取点对点短信方式告知资金受益人,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三是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实行纠风工作联系点制度,在镇、村两级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告知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决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从政行为。

四是建立效能监督机制。在全县214个村(居委)组建由镇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的“村级纠风五人监督小组”,完善村民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效果以及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效果进行合力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坑农、损农的行为和挪用、贪污涉农专项资金等行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农村和农民。

2012年,兴业县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新农合参合率达99.09%,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14个行政村(居委)全部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广西兴业县纪委 莫田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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