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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区“五网”防控重点项目廉政风险


发表时间:2013/02/25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2012年,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察局对全区城市化建设、财政投入和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干部“一对一、点对点”全程跟进和“张网式”廉政风险防控,着力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截至目前,已对2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全程监控,排查发现工程项目缺少环评批准手续等问题33个,完成整改30个,限期整改3个。

建立“责任网”,构建问责机制。该区对每个重点项目明确了廉政责任人和监督检查联系人。廉政责任人由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与区纪委、监察局签订廉政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既对工程质量负责,又对廉政建设负责。监督检查联系人由纪委、监察局干部担任,实施项目全程跟踪督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区纪委常委会对违规建设项目下达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通报,并约谈廉政责任人。

编织“教育网”,筑牢拒腐防线。组织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工程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开展“听党课、看警片、观展室”活动,运用廉政典型和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推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使廉政意识、廉政责任内化于心,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搭建“排查网”,及时预警防控。制定《东丽区重点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加强对全区重点项目的监管。采取自己查、群众提、组织审3种方法,按照清权确责、深查风险、审核备案、动态监管4个步骤,突出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竣工决算、资金拨付和竣工验收6个环节,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5类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6个,制定预警防控措施109条。

强化“防控网”,规范权力运行。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监管,每位监督检查联系人“承包”一个项目,全程跟进,了解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同时,公开项目责任单位廉政承诺,授予“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项目”警示牌,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整合工程建设领域信息资源,建立信用信息公开体系,围绕建设市场的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完善“制度网”,提高监管效能。制定《东丽区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先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变更报告及督查结果反馈制度,规范监管流程。对重点项目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违法违规建设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行政问责。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把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起来,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黄宏开 王宝才 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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